×

首页 > 中级会计 >内容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2019-8-12     来源: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内容如图 1-1 所示。

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不平等,其权利义务和责任也不同。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政府机关

B.各类企业

C.非盈利组织

D.公民

【答案】ABCD

【解析】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等。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