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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2021-9-23     来源:互联网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衢州考区)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序号 违纪情况 考试科目 拟处理意见

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2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0-3074577。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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