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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出台,执业药师将开设新专业

2022-6-23     来源:互联网

《贵州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节选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 建立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着力推进符合民族医药特点的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建设,增设民族药专业。完善少数民族医药医疗、药剂、护理等人员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制度。具有中医医师资格并能够熟练运用民族医诊疗技术防治疾病的人员,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可注册相应民族医专业开展执业活动。对民族地区确有专长和实际本领的民族医药人员,经市(州)级以上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公示合格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注册为乡村医生。

公告原文链接:http://atcm.guizhou.gov.cn/zwgk/xxgkml/zdlyxx/ghjh/202206/t20220608_74661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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