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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知识点(11)

2018-5-22     来源:556考试吧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主体

【知识点】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也称基金份额持有人,是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财产的所有者,按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基金投资者享有以下权利: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投资者会议;

对基金投资者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股权投资基金通常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我国目前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对于非公开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应当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

主要职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

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备案、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市场服务机构承担。

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财产,应勤勉、忠实并且审慎尽职地履行受托责任,并有权根据约定收取相应收入。

具体职责:

拟订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

积极参与制定被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

定期编制并向基金投资者呈报基金的财务报告。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准入限制较宽松。

例如,我国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只能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无须中国证监会行政审批,而实行登记制度,只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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