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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资料:​法律关系

2018-6-21     来源:中华考试网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一)主体

1.种类

(1)公民(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包括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016年新增)

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2016年新增)

(1)刑法将已满14周岁(≥14周岁)不满16周岁(<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不满14周岁(<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提示】从年龄角度,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0周岁和18周岁;而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界线依次为14周岁和16周岁。请注意辨别。

【口诀】民欧巴,形似流

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内容(权利和义务)

(三)客体

1.物

2.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四)法律事实

1.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2.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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