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内容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一章法律渊源

2018-6-7     来源:环球网校

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环球网校提供法律渊源)

在中国,司法判例不构成法律渊源。中国参与的双边多边的国际条约、协议是法律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仅次于宪法)

(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4、规章

(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5、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2)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者决定。

6、国际条约和协定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乐考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