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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考试大纲

2020-5-13     来源:互联网

下面为大家带来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考试大纲 ,以供大家参考。 中注协已发布了注会考试大纲。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考生在复习备考前一定要研究下考纲,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准备报考《会计》科目的考生可以根据考试大纲来进行接下来的复习内容。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会计》这门科目的考试大纲吧!

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考试大纲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会计基本原理,包括会计概念、会计循环、会计方法、应用复式记账记录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用原则、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编制方法等;

2. 交易或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对相关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运用,以及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3. 特定环境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运用会计基本原理在特定环境下对交易或事项实质的判断、作出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 用,并进行具体会计处理;

4. 财务报告编制,包括根据交易或事项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告;

5.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包括合并范围判断、内部交易抵销、合并程序、编制方法;

6. 会计法规,包括《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在内的会计法规体系,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考试大纲1

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考试大纲8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1999 年 10 月 31 日)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7 号,2000 年 6 月 21 日)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 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 年)

4.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5.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财会[2007]14 号)

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财会[2008]11 号)

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财会[2009]8 号)

9.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

10.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 便[2009]14 号)

11.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 便[2009]17 号)

12.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09 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财会[2009]16 号)

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财会[2010]15 号)

14.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 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

15.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1 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1]25 号)

1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财会[2012]19 号)

17.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2]24 号)

18.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2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2]25 号)

1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6 号(财会〔2014〕1 号)

20.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 号)

21.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7〕14 号)

2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 号)

23.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 号)

24.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 号)

25.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14〕13 号)

26.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 号)

27.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 号)

2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7 号(财会〔2015〕19 号)

2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8 号(财会〔2015〕23 号)

30.增值税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3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3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33.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34.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

35.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36.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3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财 会〔2017〕16 号)

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 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 号)

3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 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 号)

4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 方是否为关联方(财会〔2017〕19 号)

4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4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35 号)

43.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 会〔2019〕8 号)

44.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 9 号)

45.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46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47.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的通知(财会〔2019〕21 号) 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的某些内容已被 2014 年、2017 年、2018 年发布的 准则修正或纳入修订后的准则。

48.政府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 2 号——投资、政府会 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 4 号——无形资产(财会〔2016〕 12 号)

49.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 号)

50.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 号)

51.政府会计准则第 6 号——政府储备物资(财会〔2017〕23 号)

5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号)

5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 号)

54.《政府会计准则第 7 号——会计调整》的通知(财会〔2018〕28 号)

55.《政府会计准则第 8 号——负债》的通知(财会〔2018〕31 号)

56.《政府会计准则第 9 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通知(财会〔2018〕 37 号)

57.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的通知(财会〔2019〕13)

58.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 10 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 通知(财会〔2019〕23 号)

59.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2 号》的通知(财会〔2019〕24 号)

60.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 号)

以上即是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在备考时需以注会考试大纲为基准,注意关注大纲变化内容,及时调整备考计划。CPA备考是一条孤独的路,路途中有各种艰辛和诱惑,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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