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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初级财政税收知识点:营业税制

2018-6-21     来源:中华考试网

知识点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与其他货物和劳务税相比,营业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知识点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纳税人。

知识点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确定的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一)“境内”的含义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知识点四、营业税的税率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按规定先折算成人民币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外汇折算成人民币的算法,一般是以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对于金融机构,则按收到外汇收入当天或当季度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保险业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月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知识点六、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的起征点

(二)营业税免税规定

(三)营业税减税规定

(四)营业税税收优惠的其他规定

知识点七、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2、特殊规定

(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1、一般规定

2、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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