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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考点(3)

2023-8-25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整理了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考点(3),相关专业考生可以参考本文复习,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考点(3)

【考点】金融机构的分类

1、融资方式

(1)直接金融机构:指主要活动于金融市场,为投资者和融资者牵线搭桥,提供顾问、咨询、承销、经纪、登记、保管、清算、资信评级等一系列相关或自己套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

(2)间接金融机构是指在最初的资金提供者(存款人)和最终资金使用者(借款人)之间进行债权债务关系转换活动的中介机构。如:商业银行

2、职能作用

(1)金融中介机构:是指进行商业化经营,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标,通过向社会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取得收入的金融机构。

(2)金融调控监管机构:指中央银行及其他一些专门针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机构,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

3、业务特征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存款、放款、结算、汇兑等业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金融机构。

(2)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不经营存款、放款\结算、汇兑业务 而专注于证券投资、资本市场的重组、并购及相关的金融服务等业务。

4、承担政策性业务

(1)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是一个国家为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而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政府资金或税收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

(2)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其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5、资金来源方式

(1)存款类金融机构:指接受个人和机构存款并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

(2)契约型储蓄机构:是以契约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从持约人手中吸收资金的金融机构,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

(3)投资性中介机构:是以投资活动为主要目的的筹集资金中介,如金融公司、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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