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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政府采购方式

2018-5-31     来源:556考试吧

1.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代理采购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主要采购方式)

(3)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谈判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唯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注意】该“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非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5.询价

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适用范围:“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考题·单选题】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合格标的,在此情形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

A.询价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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